关于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深化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高质量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安排,学校决定启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填写《“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申请书》(附件1),提交申请书和主要支撑材料。主要支撑材料能够体现既有工作基础、成绩和特色亮点,一般性工作资料可不提供。
2.已获批为省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的单位,可直接认定,不再报送材料。
二、评审及立项
1.按照“重点突破、标准引领、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学校组织专家组从工作基础、能力意向、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后立项建设。
2.本次立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10个(含认定),校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立项经费为2万元,省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立项经费为3万元。
三、建设要求
1.试点学院要对照教育部制定的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附件2)认真开展工作,注重培育强化特色亮点,形成特色化的育人制度与模式、可供借鉴与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创新案例等。学校将根据建设情况,组织专题宣传,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特色项目、创新案例等。
2.本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建设周期为两年(2021年6月至2023年6月)。2022年6月,开展中期评估。2023年6月,开展总结验收,公布考核结果。
请各申报学院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207室。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文件已通过OA发送至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