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情况开展核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杜绝公物私用,各单位对2016年以来购置的国有资产,按《关于组织开展国有资产全面清查的通知》(校行字[2021]18号)要求开展了全面清查。为确保国有资产清查要求和文件有效落实,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学校核查组对国有全面清查情况开展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1年3月29日全天。
二、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为所有学院(不含信息学院)。
三、核查内容
本次主要核查《关于组织开展国有资产全面清查的通知》(校行字[2021]18号)的落实情况。
1.对于不能民用的国有资产,核对《淮北师范大学资产清查盘点表》等材料信息,核查国有资产手续是否齐全、日常管理是否规范、账物卡是否相符等情况。
2.对于可民用的国有资产,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台式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家具、健身器材、钢琴等国有资产,应逐一核实存放安装地点及资产实物情况。
(1)核查国有资产借用情况及借用手续是否办理齐全。
(2)核查国有资产是否存放安装在私人场所,是否存在公物私用的情况。
(3)对于存放安装在私人场所,存在公物私用的,核查是否按要求办理资金退赔。
(4)核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其他情况。
四、核查组组成及核查安排
核查组人员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人员及各学院资产管理员组成,分组情况及核查安排见附件“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情况核查组安排表”。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此次资产核查工作是落实巡视问题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
2.国有资产核查期间,各学院国有资产主管领导应积极组织协调,资产管理员应全程参与,各国有资产领用人或管理人员应全力支持配合。
3.各核查组应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记录国有资产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总结上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应及时汇总核查情况并总结上报学校。
4.对于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损坏或丢失未按规定赔偿、国有资产公物私用未按要求办理资金退赔或仍存在国有资产公物私用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对于国有资产核查发现问题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向学校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
附件:/upload/history/main/gljg/2021/3/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情况核查组安排表.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