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年度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2017年度年收入超过12万元(含12万元)的教职工,请于2018年3月31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政策及具体申报事项请阅读附件。
财务处
2018年3月8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2017年度年收入超过12万元(含12万元)的教职工,请于2018年3月31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政策及具体申报事项请阅读附件。
财务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