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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9-13 17:13: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部署和学校实际,现就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范围

1、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

2、党务政工系列:政工师、助理政工师

3、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

4、其他专技:高、中、初级

二、评审办法

本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含高级实验师)职称、党务政工师系列中初级职称、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和其他专技中初级职称由学校在岗位职数内自主评审;其他专技高级职称和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由学校负责在岗位职数内推荐。

三、评审标准

1、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按《淮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淮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2、高校实验技术系列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01号)有关条款执行;

3、党务政工系列按照《安徽省高校党务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细则》的有关条款执行;

4、中小学教师系列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16]13号)的有关条款执行;

5、其他专技的评审标准按照相应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执行。

四、指标计算办法

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严格对岗申报和聘任。

1、副教授岗位职数:根据2017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和学校额定的指标数计算出比例,再根据各学院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计算出各学院的推荐数(小数点四舍五入,舍去的部分明年累积使用,多入的部分明年相应扣除),由各学院等额推荐上报。

2、其他专技高级岗位职数:根据2017年度申报情况,学校额定指标数,所有申报人员公平竞争。

五、指标职数

(一)、高校教师系列

1、教授: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2、副教授:学校额定岗位职数30个,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指标数等额推荐(不含破格人员)。

单 位 文学院 政法学院 历史学院 经济学院 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体育学院 数学学院 计算机学院 物电学院 化材学院 生科院 信息学院 合计
指标数 1 2 0 1 1 3 3 1 1 2 2 2 3 2 5 1 30

3、讲师: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党务政工系列

中初级符合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

拟推荐中小学高级教师2人(附中);中初级符合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

(四)其他专技

学校额定高级职称岗位职数2个;中初级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六、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按照《淮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七、申报材料

(一)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见附件1)

1、教学任务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对职称评审有实际支撑作用的材料。由学院考评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供相应的原件材料(不含学位学历证书)。对于没有审核人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支撑材料按照要求整理整齐(可暂不装订,待审核后再装订),零散材料不予接收。

2、《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30份,填写后用A3纸打印,暂提交1份,待审核后再行打印)。

3、《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由学院汇总上报)。

4、《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按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可暂提交1份草稿,待审核后再行打印装订)。

5、《淮北师范大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一式2份(讲师暂不需要)。

(二)党务政工系列(见附件2)

政工师申报材料的准备按照教育厅《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进行准备。

(三)中小学教师系列、其他专技

1、高级职称由申报人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材料,提交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评议,由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推荐上报。

2、中初级职称由申报人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材料,提交学校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八、时间安排

(一)学院考评组报送推荐人员名单。按照今年职评工作的部署,推荐人选由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职称工作办公室,时间截止到9月30日。

(二)报送外审代表作材料,具体事宜见《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时间截止到10月10日。

(三)报送材料。高校教师高级职称报送时间为10月20日;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党务政工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其他专技中初级报送时间为10月25日。

(四)申报其它专技高级职称人员(图书资料、档案、编辑、会计、实验),请于9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职称工作办公室。

九、收费标准

申报人员按照《淮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缴费,费用直接缴学校农行对公账户。

十、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由学校职称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电话:3803218 联系人:李景刚

附件:

1、2017年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2、党务政工系列评审相关材料

3、《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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