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教育厅、省妇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全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做如下安排:
1、推荐类别:按《关于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表彰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的通知》(皖教人函[2016]48号、皖妇[2016]51号)文件精神执行;
2、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集体1个,或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个人人选1个,总数不超过1个;
3、推荐名单请于2016年11月18日16:30前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12室),人事处向学校报告后确定推荐人选(集体)。
联系人:周锟 李景刚
联系电话:3803218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1.关于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的通知皖教人函[2016]48号
2.关于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的通知皖妇[2016]51号
3.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