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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3-11-18 15:18:5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淮北市《关于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淮科纪〔2013〕10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到期未结题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理时间和范围
    2013年11月18日—2013年12月15日,对2010-2012年度到期未结题的项目(附件1)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二、项目清理形式和内容
    项目清理形式分鉴定、验收、延期和终止四种方式。
    1、鉴定。市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组织技术鉴定和现场验收方式;10万元以下的项目,鼓励项目负责人提炼科技成果做鉴定,争取省、市级科技奖励。鉴定工作由市科技局成果科会同相关科室组织(鉴定可以代替验收);
    2、验收。到期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均要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相关科室会同县区科技局及有关单位组织;
    3、延期。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说明理由提出延期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科技局同意后,允许延期一次。
    4、终止。往年已延期的项目此次验收必须结题,不能结题的也应申请终止课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说明理由提出终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报科技处。
    三、鉴定(验收)材料要求
    1、《科技成果鉴定(验收)申请表》两份;
    2、项目计划合同书或任务书;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技术研制报告;
    5、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6、各类附件证明材料(产品检测或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或应用报告,取得的各类知识产权及成果证明等);
    7、其他有关材料;
    8、项目鉴定(验收)通过后,及时办理项目鉴定(验收)证书。填写完整的鉴定或验收证书6份(含专家组长签名的鉴定或验收意见,和专家签名后的鉴定或验收专家名单表)。鉴定或验收证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最后由市科技局成果科加盖项目鉴定(验收)专用章。
    9、软科学材料包括结题验收申请表、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
    四、材料报送
    12月9—10日各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软科学报送人文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营文娟、滕井通 
    联系电话:3802271
 
科技处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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