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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rsc 发布时间:2013-12-23 10:23: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国家、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学校设立考核工作领导组。各部门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1、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岗位设置后所确定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2)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3、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部门人员基数的12%之内(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各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2、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
    3、主管领导在听取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议;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核领导小组签署考核单位审核意见。
    5、个人签署意见。
    6、材料经确认无误后,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四、经学校同意在外攻读学位的教职工在原单位参加考核,但是不得被定为优秀等次。
    五、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含直属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表直接报送党委组织部,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考核。
    六、各考核单位要坚持考核工作的政策性、原则性和严肃性,考核材料请于2013年1月3日前报送人事处或组织部。
    七、年度考核登记表为本人存档材料,按要求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
    八、年度考核登记表请用16K纸正反面打印
 
    特此通知
 
    附件:
          3、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doc
 
                                    组 织 部                         人事 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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