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4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皖教秘人[2013]15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就我校2014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学校各单位从事党务、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评审条件
评审标准条件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党务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细则》执行。
三、推荐程序
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后向学校推荐,学校党委组织专家评议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材料公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因今年材料报送时间较紧,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考核、推荐,务必于9月10日下班前将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报学校职改办。
2、规范申报材料,请按照附件2的要求进行整理装订。
淮北师范大学职称工作办公室
二O一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