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384号)的安排部署,学校严格开展了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经各学院评审推荐,学生工作处认真审核,学校拟推荐文学院刘天宏等5084人为我校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5日—11月11日。
请全校师生员工对以上候选人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11月11日前向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校学生工作处或校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51-62831889(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61-3802204(校学生工作处),0561-3801225(校纪委)。
学生工作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