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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程组开展集体学习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7-12-19 16:19:3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体会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提高课程组教师的法律素养,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组于12月17日上午在相山校区文东303开展了集体学习,课程组成员、法学博士、政法学院法学系徐天柱副教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开展辅导报告。徐天柱博士从“民法总则制定的意义、制定过程、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等方面阐释了民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

民法被誉为生活、法治、文明的教科书。从1986年的民法通则到如今的民法总则,一字之变,背后却是立法理念、精神的变化和制度的创新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先后4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编撰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标志着民法典总则编的形成。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辅导报告结束后,课程组全体成员进行了网络教学平台以及平时成绩管理系统的培训。本学期期末考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将率先开展无纸化考试试点,为了保证无纸化考试的顺利进行,课程组对教学加强了统筹管理,自主研发了平时成绩管理系统,要求课程组教师在教学改革中更加注重对教学过程的考核,使考核过程更加透明和公正。

(文图:基础课程组 / 审核:石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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