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督查组到学校督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督查的通知》(皖教秘学〔2017〕48号)要求,10月26日,省教育厅第三督查组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陈行一行4人督查了学校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的情况。督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第二阶段为督查汇报会。督查汇报会在行政楼二楼第二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福华出席汇报会,学工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和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李福华对督查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对安徽省教育厅多年来给予学校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制度体系,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学工处负责人从五个方面详细汇报了学校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分工明确;深刻把握核心,彰显政策新亮点;多维度论证调研,整改修订到位;构建四级多元化培训体系,政策学习全覆盖;多途径层层宣传,政策落实到位,收效良好。
陈行在总结反馈时指出,省教育厅督查《规定》贯彻实施情况主要从机制、制度、程序、宣传、整改、成效六方面进行。他充分肯定了学校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认为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分管领导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形成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学校修订制定的学生管理办法能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学校通过校园网、《学生手册》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全体师生公布《规定》和修订制定的学生管理办法,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培训会等,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广泛学习和培训,并通过“两微一端”、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qq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宣传。
陈行强调,《规定》的贯彻实施是一个持续过程,不能止于督查,要从四个方面继续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形成共识;领会精神,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注重宣传;推进贯彻,重在执行;总结分析,及时沟通。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该校《规定》贯彻实施情况。
( 文:谢红霞 杨幼华 \ 图:杜飞 \ 审核:李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