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后勤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食堂、网点、物业公司、维修项目部,校医院、滨湖校区卫生所:
根据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学校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生活安排,食堂、网点要正常营业,不得停业停供。食堂在增加花色品种、提升餐品质量的前提下,实行优惠供应,切实做到“保供稳价”。清明节当日,所有饭菜半价销售,让利给学生。超市要增加商品储备,稳定商品价格,严禁随意涨价、变相涨价、借校园管控涨价。其它学生生活服务网点,应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学生生活需求。
二、做好环境卫生和环境消杀,各物业、食堂、网点等,要规范做好卫生保洁,并根据需要开展环境消杀。食堂、超市、浴池、快递等人员聚集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餐桌椅、售卖台、储衣柜、楼梯扶手、电梯等特殊部位和区域,坚持每天进行二次环境消杀。快递在分发前,必须进行一次消杀。所有消杀必须做好登记和记录保存,以备查验。
三、对所有物业、食堂、网点、维修工地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登记样表附后),2022年4月2日18:00前,将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后,报校医院吴佩,联系电话:13966129635。
四、所有物业、食堂、网点、维修工地人员,非必要不离淮,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淮的,由各单位上报后勤服务与管理处,通过微信群备案。
五、所有物业、食堂、网点、维修工地新增人员(2022年4月2日前未登记人员)和离淮返回人员,需要进入校园工作或服务,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否则,不得进入校园。
六、所有物业、食堂、网点、维修工地人员,应按时参加市、区和学校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检测的,由处管理科室汇总情况,并提前报卫生科。
七、校医院、滨湖校区卫生所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相关要求,规范处置发热病人,做好相关人员的健康观察。
八、配齐配全健康观察室设备设施,规范管理留观人员,为留观人员提供优质就餐和日常生活服务,并切实做好留观人员的心理疏导。
九、积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校医院、滨湖校区卫生所要按照地方卫健主管部门的要求,足量储备防疫物资。
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推演,重点组织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提前畅通供应渠道,准备必要的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生活物资储备量,保障时限不得低于10天。
十一、实行新冠疫情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处分管领导和管理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新冠疫情防控负全面责任,在新冠疫情防控上不得有丝毫的懈怠和松劲情绪,切实树立精细、务实、认真的工作作风,确保疫情防控全覆盖、无漏洞。
十二、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生活保障不到位、随意涨价、服务有缺陷,导致出现师生信访情况的,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退出学校经营服务。
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