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轮岗位晋级推荐及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前期摸底统计、条件初审,并结合学校岗位聘用实际情况,拟开展第四轮岗位晋级聘用(推荐)工作,现将我校第四轮岗位晋级推荐及聘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及聘用方案
1.由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暨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负责七级以上专技主体岗位、各级专技辅助岗的聘用。由各学院(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七级以上专技主体岗位、各级专技辅助岗的条件核查等工作,并向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荐(不设通过率限制),学校同意聘用后,聘用到各学院(单位)各级岗位上。
2.各学院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七级以下专技主体岗位的聘用工作,以各学院现聘人员为基数,按八、九、十级岗位3:4:3的比例核定岗位;在结构比例内,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长期发展需要),研究决定用岗计划并确定聘用人员。
3.附中、附小各级各级岗位为独立设置,各级岗位聘用工作,由附中、附小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长期发展需要,在结构比例内),确定本单位专技主体各级岗位用岗计划并确定聘用人员。
4.人事代理人员,参照相关文件执行,选聘通过比例不得超过在编人员选聘通过比例。
5.“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已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工勤人员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以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社会化鉴定的方式开展。请相关教职工及时参加相关鉴定(具体要求,请咨询相关鉴定机构),学校将择时开展工勤岗晋级相关工作。
二、推荐及聘用程序
1.各学院(单位)评议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核查申报条件、教学工作量等。
2.各学院研究确定专技主体八、九、十级岗位用岗计划并确定聘用人员,推荐专技主体七级以上岗位聘用人员,推荐其他系列各级岗位聘用人员;附中、附小研究确定本单位专技主体各级岗位用岗计划并确定聘用人员;其他单位推荐专技辅助各级岗位聘用人员。
3.各学院、单位出具聘任(推荐)报告,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职改办。
4.专技主体岗八、九、十级聘用人员由学院直接聘用,附中、附小专技主体各级岗位聘用人员由附中、附小直接聘用,学校研究决定专技主体高级岗、专技辅助各级岗位聘用人员。
人事处
2022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