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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湖校区高知公寓认购二次交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16:18:5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建设认购分配结算办法》和校长办公会研究意见,现就滨湖校区高知公寓认购二次交款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款对象

1. 第一批次认购人员(失去认购资格的除外)。

2. 2018年1月1日以来引进(调入)的高层次人才。

二、交款时间

2021年11月22—26日(工作时间)。

三、交款地点

相山校区行政楼一楼财务处。

四、交款方式

现场刷卡。

五、交款金额

本次交款,认购120M2的5万元,认购150M2的6万元,认购180M2的7万元,认购180M2(跃层)的8万元。2018年1月1日以来引进(调入)的高层次人才,另需补交诚信保证金5万元。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1.已经认购,但在本次交款前离开学校,或虽未办理离校手续,但已不在岗人员,取消认购资格,诚信保证金无息退还,其配偶具备认购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随调配偶,不享受此政策),可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房型。

2.认购后去世的,(1)如配偶是学校职工的,可保留认购资格;(2)如子女是学校职工的,且子女已认购,可就高选择一套,如子女未认购,可保留认购资格;(3)其配偶和子女均不是学校职工的,不再保留认购资格。

3.已经认购,但档案转出攻读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人员,保留认购资格,暂不交款,待人员、档案回校后,予以安排。

4.其它未尽事宜,执行《淮北师范大学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建设认购分配结算办法》。

七、请教职工严格按照认购资格、条件和要求交款,如不按认购资格、条件和要求交款的,学校有权重新认定其资格、条件。

八、请各单位将交款事项通知到每一位相关教职工。

 

 

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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