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我校拟推荐上报道德模范候选人一名,请各单位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明办等六部门《关于推选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的通知》(皖文明办[ 2021]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省文明办等六部门关于推选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1]80号)精神,安排好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精心做好遴选工作。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上级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面摸排,做好道德模范遴选工作,把真正符合标准和评选条件的人员选拔出来。
二、每个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1名。
三、请认真填报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表,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加盖公章后于3月31号前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05)。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