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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3-18 08:18:3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28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4年以来(含2014年)立项、到期尚未结题的省级、校级项目,今年必须全部结题,不结题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如项目负责人已调离我校,其所主持的项目由学院委托他人代结,否则做撤项处理,检查验收省级和校级项目名单具体见附件2和附件3。

本次验收不包括省级课程类项目,如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课程类项目检查验收后期另行通知。

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年度项目检查分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省级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省级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校级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

1.单位自查

有关单位组织各项目组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及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审核。

2.学校评审

学校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给出每个项目执行的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同意延期、E档建议整改、F档撤项)。

3.省级检查

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依托质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委托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网络函审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3月19日8:00起登录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填报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学校填报系统将于4月1日17:00关闭,请各负责人按照要求及时填报,学院负责人按时认真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年度检查验收项目无需报送项目纸质材料,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上传校级质量工程管理系统,支撑材料作为附件上传(PDF或者word)。教材类只需上传结题报告,已出版教材在规定时间交到教研科。上传材料请仔细检查是否能查看,因个人原因造成报告和附件无法查看影响评审的将按不合格处理。

校级质量工程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0373)

五、优秀成果报送

1.教学名师:成果体现方式为“名师讲堂”,所有省级教学名师,精选其主讲课程中的一节或多节内容,进行讲课、说课或评课,由个人制作录像,学院审查,学校审核,上报省教育厅统一制作成“名师讲堂”网站,供高校广大师生学习交流。

2.教坛新秀:成果体现方式为“精彩一课”,所有省级教坛新秀,精选其主讲课程中的一节或多节内容,进行讲课或说课,由个人制作录像,学院审查,学校审核,上报省教育厅统一制作成“精彩一课”网站,供高校广大师生学习交流。

3.教学成果奖:成果体现形式为教学成果的推广事例、省内外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等,突出较高理论水平、较强借鉴和推广价值。

其他项目成果以项目建设任务书制定的达成目标形式展示。

2015年以来(含2015年)获得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全部需按要求申报,其他年份的自愿申报。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hsdjyk@163.com,截止时间4月1日。

未尽事项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03);

电话:3802246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附件2:2021年应检查、验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3:2021年应检查、验收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4: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模板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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