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公寓第二次冬季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0年11月30日晚,由后勤服务与管理处全体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维修人员等共70人,组成23个检查小组,对相山、滨湖两个校区学生公寓冬季安全进行全面复查。蔡雷副校长参加复查布置会,并带队在滨湖校区检查。现将第二次学生公寓冬季安全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第一次学生公寓冬季安全检查的情况,认为第一次学生公寓冬季安全检查没有完全到位,存在部分学生宿舍漏查漏检问题。为确保学生公寓安全,杜绝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形成的安全隐患,学校制定了第二次学生公寓冬季安全检查的方案,要求认真细致严格检查,力争不漏检一间学生宿舍。
二、第二次学生公寓冬季安全检查,重点是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在宿舍内给电动车(电瓶、电池、平衡车)违规充电,同时检查涉及学生公寓安全的其它问题。
三、从第二次学生公寓冬季安全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学院对学生进行了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专项安全教育,但也有部分学生反映,辅导员没有召开班会、专题会等,对学生进行学生公寓冬季安全宣传教育。检查中发现,少部分学生安全意识差,在上次检查后,仍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甚至违规使用酒精炉、热得快,违规为电瓶车(电池)充电等,造成很大的火灾安全隐患。
四、第二次学生公寓冬季安全检查成效明显,对学生震动大。共查缴违规电器267个,违规使用的酒精炉(锅)3个,违规在宿舍内为电瓶车(电池)充电 5起,售卖点3个,在9间宿舍内发现学生饲养宠物。其中:
(1)违规为电瓶车(电池)充电的宿舍为:相山校区16#楼1103房间(体育学院)、18#楼656房间(化材学院),滨湖校区6#楼113房间(文学院)、7#楼119房间(美术学院)、10#楼301房间(文学院);
(2)违规使用热得快的宿舍为滨湖校区 4#楼107房间(政法学院);
(3)违规使用酒精炉的宿舍为相山校区16# 814房间(化材学院),滨湖校区1#楼635房间(文学院)、5#楼613房间(经管学院);
(4)违规在宿舍饲养宠物的为相山校区14#楼456房间(化材学院)、302房间(物电学院)、256房间(物电学院)、125房间(体育学院),16#楼712房间(物电学院),17#楼807房间(信息学院)、1116房间(信息学院),18#楼412房间(信息学院)和滨湖校区10#楼401房间(文学院)。
五、学校要求,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生公寓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学院应大力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切实落实“辅导员进宿舍”制度,督促引导学生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并对违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检查情况书面反馈各学院)。
特此通报。
淮北师范大学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