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冬季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创建安全文明宿舍,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学生公寓冬季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时间:2020年11月25日18:30—22:00。18:00召开专题布置会,安排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地点:相山校区行政楼二楼第三会议室,滨湖校区文津楼(2#教学楼)B楼208室。参加人员为全体安全检查人员。
二、安全检查内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饲养宠物、售卖商品、电动车(电瓶、电池、平衡车)违规充电、室内抽烟(酗酒)等。凡存在上述情况的,一律在校园网通报批评。
三、安全检查范围:所有学生公寓,原则上检查到每间学生宿舍,不留空白点。安全检查共分三组,具体分组表见附件。
第一组:牵头校领导朱德顺,负责相山校区9#、10#、16#、17#、19#学生公寓;
第二组:牵头校领导余敏辉,负责相山校区5#、6#、7#、8#、11#、12#、13#、14#、15#、18#学生公寓;
第三组:牵头校领导蔡雷,负责滨湖校区1#—13#学生公寓。
四、安全检查要求
安全检查应全面、认真、细致,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违规使用的大功率电器予以没收,并做好详细记录,把检查的过程当作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的过程。
五、各组检查后,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打印成书面材料交后勤服务与管理处公寓管理科,相山校区联系人:黑盟尔,联系电话:13905616346;滨湖校区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13966111616。
特此通知。
学工处 校团委 保卫处
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