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办公用房信息排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学校目前办公用房使用存在的分配不均、闲置浪费、私占乱用、面积超标等不规范现象,学校将开展办公用房梳理工作,全面掌握我校行政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切实提升办公用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请各部门予以配合。
具体要求:
1.办公用房面积和使用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淮北师范大学办公用房管理与办公设施配置标准暂行规定(修订)》(校行字〔2020〕30号)执行。
2.各部门、各学院行政人员必须相对集中,不允许混合使用。专任教师只能在所在系部业务用房;有兼职身份(如兼职辅导员)专任教师,可以选择其中一重身份来确定办公用房。
3.此次统计包含业务用房在内的本单位所有办公用房,必须在统计表备注栏标清用途明细(含闲置),未上报或未标清职能的房间一律予以收回,由学校统一调配。同时,对私占乱用办公用房人员和所在单位,将报送校纪委予以严肃处理。
4.如果本单位存在岗位空缺,要为空缺人员预留办公用房。
5.学校将以此次统计为依据,制作行政人员去向牌。
6.各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将办公用房信息统计表电子版报送至党政办公室OA邮箱,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相山校区行政楼214。
附件: 行政办公用房信息统计表.xlsx
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