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0年度申报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代表作鉴定的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代表作鉴定人员需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双面打印,左侧钉装),最后一页(专家对代表作的鉴定结论意见B)要单独成页。
2.论文提交复印件(复印时请覆盖单位、所有作者、通讯作者等全部信息),论著提交原件(覆盖信息)。论文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全文、封底(国外学术期刊以正文内容为主),请各单位对照申报人提供的原件进行核对(不需盖章)。
3.《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及送审的论文复印件(论著)各一式三份,分开装袋并贴封面(送审代表作鉴定装袋封面打印格式见附件,材料袋请提前到职改办领取)。
4.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需提供3篇不同的代表作;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提供2篇不同的代表作;破格晋升人员须另外加送1篇代表作。
论著作为评审条件的,论著要单独送审。
以调研报告等形式(不含专利、软件、新技术、新产品等)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的,要单独送审(材料要求参照代表作鉴定)。
所鉴定的代表作须是本人在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独撰、第一作者论文(外文通讯作者)、论著。增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鉴定。
5.鉴定费缴费标准900元/人(调研报告、论著等单独送审的需按此标准另行缴费),由个人缴到学校中行对公账户,缴费时请在附言、用途或其他形式写明职称评审费、申报职称、学院、姓名等信息(手写无效),银行缴费回执送职改办汇总,手机转账截图等不予认可。未按要求缴费,不能核实缴费人等,费用自担。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填报《学院送审代表作鉴定汇总表》,并于2020年10月29日前将本单位个人代表作鉴定材料及汇总表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校职改办(学院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材料)。
2.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规定,代表作鉴定2年有效,2019年度鉴定人员,今年在晋升相应高级职务时,可根据情况自愿选择是否进行代表作鉴定。
3.各单位本着对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布置,细致审核,按期上报本单位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