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有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工作,现组织相关项目申报。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重点支持新专业实验室建设、专业评估及专业认证条件建设、教学实验室老化仪器设备的更新、博士点申报学科条件建设。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注重资源整合,充分论证;项目建设应确保学生受益面大,使用率高,且校内无重复建设;项目依托单位应已具备相应的场地、技术人员、相关辅助设施等基础条件。每个单位限报1项,经费额度一般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三、申报材料
填报项目申报书和政府采购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2019年4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纸质稿(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联系人贾继红,电话380366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