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4号)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省文件要求认真、详细填写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本次年度检查项目无需报送项目纸质报告书,所有结题验收项目需报送纸质结题报告三份,并将支撑材料一份装订成册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所有报送的结题验收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各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3月30日起登录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0373),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注册、填报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学校填报系统将于4月10日关闭,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按时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说明:
1.2012年以来(含2012年)立项、到期尚未结题的省级、校级项目,今年必须全部结题,不结题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如项目负责人已调离我校,其所主持的项目由学院委托他人代结,否则做撤项处理。
2.2017年获批的省级规划教材如果已出版,直接填写结题报告,如未出版,请填写进展报告。
附件一:2019年应检查、验收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部分项目一览表
附件三:各类项目进展报告书和结题报告书
附件四:皖教秘高〔2019〕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