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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转外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医药费用报销的通知

来源: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9-03-06 15: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报销时间:2019年3月20日—3月31日, 每天的上午8:30分—11:00进行医保报销 (周六、周日不报销)。本次报销的转外就诊发票是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20日的发票。请转外定点医院门诊就医的同学把报销所需要的各项单据及证明,《校医院医生开的转院证明(没有转诊证明的一律不得办理报销)、定点医院门诊发票、病历、学生证、身份证、农行卡 》,到学院办公楼一楼医保信息中心103室,办理报销审核登记手续。请各学院老师通知到每位报销医药费的同学。

注明:在新校区的各学院,转外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报销的同学,按照以上时间及要求,请到新校区卫生所进行办理医药费报销。

 

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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