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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12-27 08:27:3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请各位项目负责人自行查询收支明细和项目结余额,并与项目原批复预算进行比对填写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并根据财务处的审核结果及时修改经费决算表。

7.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结题/成果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不含附件材料),由科技处统一委托校审计处审计。

联系人:李海斌 3803235

附件:淮北师范大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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