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七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发(2018)1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拟推荐优秀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参加第六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1日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要求
1. 论文选题与所学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培养目标一致;
2. 论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教育实践问题进行系统、深入探索, 并能提出科学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
3. 论文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运用,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
4. 论文评议和答辩委员会评价优良。
三、推荐名额
每个相关学院1名。
四、评选程序
1. 10月9日—10月16日报送推荐论文选篇word电子文档及《优秀论文推荐表》纸质版;
2. 10月17日—10月22日组织校内专家评审;
3. 10月23日—10月26日报送教指委。
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是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衡量学校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途径,也是硕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指标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研究生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