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本年度符合参评要求的人员进行摸底,请各单位认真部署,做好统计报送工作。
一、统计范围
1、高校教师系列的高级与中级职称。
2、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高中初职称。
二、统计要求
1、填写《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统计表》,正高、副高、中级在一张表格里分类填报,同时报送电子版。
2、评审条件严格按照不同系列现执行文件,不得突破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高校教师系列从2018年起按照皖教人〔2016〕1号文执行,原皖教人〔2009〕1号文废止。
3、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讲师必须有辅导员、实验实习管理或其他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由学院认定);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必须注意审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情况。
4、机关部门符合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教师系列)申报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关学院统计。
5、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务必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条件,严格把关,及时报送。凡谎报人数、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年度参评资格;相关申报人员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理。
三、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截止到6月22日下午下班前,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四、联系人:李景刚 联系电话:3803218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统计表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