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部分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强化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保证项目的研究质量,现将本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共12项。
二、相关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项目结题报告》),按照目录、立项文件、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结题支撑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2. 上述纸质材料一份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行政楼521),PDF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OA信箱,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3. 如项目负责人调离我校,项目由学院委托他人代为结项,否则作撤项处理。
4. 对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淮北师范大学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式两份,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延期一年后仍不能结项的,作撤项处理。
5. 所有报送的结题验收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档。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