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适应版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开展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08:28: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5号)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省文件要求认真、详细填写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本次年度检查项目无需报送项目纸质报告书,所有结题验收项目需报送纸质结题报告三份,并将支撑材料一份装订成册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所有报送的结题验收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各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5月28日起登录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0373),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注册、填报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学校填报系统将于6月10日关闭,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按时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说明:2011年以来(含2011年)立项、到期尚未结题的省级、校级项目,今年必须全部结题,不结题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如项目负责人已调离我校,其所主持的项目由学院委托他人代结,否则做撤项处理。

附件一:2018年应检查、验收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部分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2018年应验收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三:各类项目进展报告书和结题报告书

附件四:皖教秘高[2018]55号-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相山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
  • 滨湖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8号
  • 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微信公众号
  • 智慧校园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智慧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