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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15:18:3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18 年申报结题的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附件)。  

二、登记程序   

1. 在线注册   

进入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http://cgdj.ahinfo.gov.cn/egrantweb/),选择成果申报人,并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根据系统提示逐步进行。  

2. 在线填写和提交登记材料   

(1)在线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登记的科技成果类型,选择填写《基础理论类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登记表》或《软科学类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单位)负责提交申请。  

(2)上传科技成果评价证明材料  

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应具备的评价证明分别是指:  

基础理论成果:项目验收意见或论文、学术专著(需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等。  

应用技术成果:项目验收意见、或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等)、或新产品证书、或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评价意见等。  

(3)在线提交登记申请 

项目负责人提交成果登记申请至成果所属单位。  

本次成果登记将作为项目负责人后续项目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省基金项目,不予发放验收证书;未按要求登记的科技成果,不予推荐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不予参与安徽创新创业大奖赛的申报。  

登记时间截止到2018526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注册,并据实登记项目成果。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561-3803235(科技处),0551-62655003(科技厅)

 

附件:2018年安徽省基金结项清单    

科技处  

2018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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