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登记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18 年申报结题的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附件)。
二、登记程序
1. 在线注册
进入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http://cgdj.ahinfo.gov.cn/egrantweb/),选择成果申报人,并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根据系统提示逐步进行。
2. 在线填写和提交登记材料
(1)在线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登记的科技成果类型,选择填写《基础理论类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登记表》或《软科学类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单位)负责提交申请。
(2)上传科技成果评价证明材料
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应具备的评价证明分别是指:
基础理论成果:项目验收意见或论文、学术专著(需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等。
应用技术成果:项目验收意见、或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等)、或新产品证书、或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评价意见等。
(3)在线提交登记申请
项目负责人提交成果登记申请至成果所属单位。
本次成果登记将作为项目负责人后续项目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省基金项目,不予发放验收证书;未按要求登记的科技成果,不予推荐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不予参与安徽创新创业大奖赛的申报。
登记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26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注册,并据实登记项目成果。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561-3803235(科技处),0551-62655003(科技厅)
科技处
2018 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