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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更新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

来源:宣传部 人事处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7-12-25 09:25:5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专、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7)235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每位专、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完成个人信息更新,逾期没有更新的,按照通知要求将清理,由此所带来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 关于专、兼职教师的界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任课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任课教师且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全校专职辅导员且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均视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其他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一律视为兼职教师。视为专职教师的可以在专、兼职中选择一项;兼职教师不能选择专职。

3.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部主任、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系主任,责任告知每位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每位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请在12月27日前将自己的专、兼职选定情况以非口头的形式报系部主任,系部主任在确认、统计的基础上(新加入的教师要注明),将汇总表以OA或QQ(QQ:308150271 手机:18356126732)形式发给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更新工作联络员宋伟冰老师,再由学院审核并确认。

4. 待学院审核并确认后,教师个人可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44.176.80或http://szll.sdut.edu.cn),如实填报和完善各栏信息,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

思政课教师个人用户也可通过关注网站首页的微信公众号或通过手机客户端更新个人数据。具体操作流程及权限等请见系统首页的“更新说明”。

信息管理系统更新时间为 2017 12 6 -2018 1 19 日,教师登录原始密码为 12345678 ,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

请各位老师按时间节点完成信息更新,否则 , 将按照有关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1)已有账号的教师可直接完善信息;

(2)新加入的教师待审核后加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即可凭原始密码12345678登录如实填报各栏信息。

技术支持 : 赵继涛   13505332332 ,许东波  0533-2787811

             宣传部  人事处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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