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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安徽省2018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7 20:27:3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18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科计秘〔2017〕600号)要求,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次申报的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包括:面上攻关、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申报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除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人有能力完成项目研究内容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条件(必须提供近两年开展相关科技研发活动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证明)。

2. 符合多个专项(不含科技援疆援藏援青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项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报或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

4. 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请主持一个项目;申报时尚在主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人。

5.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一年以上未验收的,不得申报。

在形式审查中发现与指南不符或有违背上述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科技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下面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后,在线打印。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网络申报系统关闭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17年12月18日下午四点前上报科技处(行政楼507室)。

四、联系电话

学校联系人:滕井通   电话:3807507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75-1236

省科技厅网络支持:杨晓辉(0551-62654951)

附件:1.2018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专项)申报指南

2.2018 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主题

3. 2018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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