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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科处 发布时间:2017-11-21 15:2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及时间
    2016年(含)以前立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
    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的预算表执行;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
    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方法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以及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

2.请项目主持人 如实撰写 相关材料 ,于12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文件统一以项目批准号命名)、《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汇总表》(如有变更)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社科处办公室(行政楼510)

联系电话: 3803050,电子邮箱: hbsdskc@126.com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名单

2.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

 

人文社科处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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