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完善缴存基础信息的通知》(附件1),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查询、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及时、准确无误,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对住房公积金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确保个人缴存信息真实准确,需完善缴存教职工的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学校各单位组织收集本单位教职工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信息,准确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表”(附件2)。
2、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下班前将登记完善的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财务处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OA邮箱,联系电话82202,联系人葛丽华。
3、逾期未填报信息的教职工,将会影响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