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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师资队伍建设相关材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11-17 17: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学院: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淮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审核范围任务分解表》的文件精神,人事处负责牵头师资队伍建设审核评估相关工作。为做好学校评估工作,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材料收集范围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审核范围任务分解表》(以下称《分解表》)中涉及师资队伍建设有关材料目录(详见附件)提供纸质、电子及相关支撑材料。统计口径为2015年1月1日以来到2017年12月31日截止。

二、材料内容

1.材料应紧紧围绕《分解表》,就《分解表》中的审核要点、引导性问题等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做到客观、真实、准确、精炼、有力。

2. 提供的材料要注意针对性和一致性,与相关材料相互补充、兼容。

3. 以文字(文件、规划、总结)、音像资料、图片和证书等方式呈现,材料注意原始性,原则上需提供原件,其他数据统计等材料需加盖部门公章。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学院确定一位专门负责人进行师资队伍建设材料的整理汇总,专门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号码、qq)于11月24日下午16:00前通过OA发送给人事处周锟。

2.专门负责人于12月20日下午16:00前将材料(纸质、电子及相关支撑材料)送至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2)审核。逾期不报的将在校园网首页公开。

3. 各责任单位(见附表)负责收集相关材料准备工作,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和学院的材料,由各负责部门联系收集,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主动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提交给负责部门。

4.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发现应该具备但目录中没有列出的材料或其他疑问,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以便及时补充与调整。

5.在做好《分解表》要求的材料外,负责部门应准备相关备查材料,以备评估专家访谈和调阅之用。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周锟;联系电话:3803218。

特此通知。

附件:淮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审核范围任务分解表—细分

                                   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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