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校管理与评价实践案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报送高校管理与评价实践案例的通知》(皖教督函〔2017〕53号)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并报送本单位高校管理与评价的实践案例,于9月10日前通过OA系统发至教学评价办公室。
联系电话:3803142
附件:1. 皖教督函[2017]3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报送高校管理与评价实践案例的通知
教学评价办公室
2017年9月 4 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报送高校管理与评价实践案例的通知》(皖教督函〔2017〕53号)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并报送本单位高校管理与评价的实践案例,于9月10日前通过OA系统发至教学评价办公室。
联系电话:3803142
附件:1. 皖教督函[2017]3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报送高校管理与评价实践案例的通知
教学评价办公室
2017年9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