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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劳务费等发放报销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7 11:07:3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省审计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边审边改、即审即改”的工作要求,以及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学校现对劳务费、酬金、加班费等发放个人费用的报销业务进一步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规范的内容是所有劳务费、酬金、加班费等发放到个人的费用,主要是对报销格式的规范。审批程序、发放标准等仍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各单位(项目)发放劳务费、酬金、加班费等必须要有详细的计算过程和发放依据。一是填写《XX费用发放明细表》(见附件),主要包括工作任务事由、任务起止日期、工作量(天、次、课时等)、发放标准、发放金额以及发放依据等信息;二是附经过核定确认的工作量统计表等相关附件。

3、发放表要做到一事一单,不得把不同业务内容的事项混在一起发放。

该通知即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XX费用发放明细表

人事处 财务处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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