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务费等发放报销规范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审计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边审边改、即审即改”的工作要求,以及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学校现对劳务费、酬金、加班费等发放个人费用的报销业务进一步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规范的内容是所有劳务费、酬金、加班费等发放到个人的费用,主要是对报销格式的规范。审批程序、发放标准等仍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各单位(项目)发放劳务费、酬金、加班费等必须要有详细的计算过程和发放依据。一是填写《XX费用发放明细表》(见附件),主要包括工作任务事由、任务起止日期、工作量(天、次、课时等)、发放标准、发放金额以及发放依据等信息;二是附经过核定确认的工作量统计表等相关附件。
3、发放表要做到一事一单,不得把不同业务内容的事项混在一起发放。
该通知即日起开始执行。
人事处 财务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