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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接受审计期间教职工请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4 17: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为做好安徽省审计厅对我校原校长王建刚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现将审计期间(2017年7月3日—8月18日)教职工请假事宜,通知如下:

1、副校级领导向校主要领导请假;校主要领导外出告知学校办公室主任。

2、学校党群部门和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副职)书面请假,需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并经校党委书记批准后,交学校办公室主任汇总;学校二级学院和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副职)书面请假,需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并经校长批准后,交学校办公室主任汇总。

3、学校各单位副处级、科级干部和教职工需先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书面请假并获准后,根据需要继续使用学校网络请假平台。

学校办公室

2017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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