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春游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正是一年好时光。
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加强同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业余生活品质和工作幸福感,校工会研究决定,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春游经费,由各部门工会统一领取,用于开展春游踏青采摘等活动。
活动时间:3月——4月
活动范围:淮北周边地区
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有序。
2、活动图片和报道及时报校工会。活动补贴不得发放给个人。
3、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由离退处酌情安排活动。
让我们在春的海洋里徜徉,尽情享受大自然的芬芳!
校工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