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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年底财务结账工作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6-11-30 16:30: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预算执行和年终对账、结账工作,确保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财务决算工作完成后方可继续报销,开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单位的运行经费及专项经费不得结转到2017年度继续使用。逾期未支付的资金按财政规定收回。

3.认真清理各项借款,及时办理报销、冲销手续。对催缴无效且无特殊原因的,财务处将采取抵扣工资、核减相关单位预算等方式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1月30日

2016年|年终结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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