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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试用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通知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11-28 09:28:5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按照《淮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前期全校范围内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将于近期启用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于2016年12月1日试运行,2017年1月1日启用。新平台启用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耐用品等的入库、领用、变更、处置等登记手续将通过网络版平台完成,原有的手工登记和单机版软件操作模式予以停用。

    二、各部门资产管理员通过校园网访问http://210.45.128.49/zcpt/,使用个人工号和密码进入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进入平台后应即时修改初始密码。

    三、部门资产管理员可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自助完成资产登记初步手续。资产初步登记结束后,主管部门专职资产管理员根据部门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打印一式多联资产登记单据,交由部门经办人员及时到校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四、为实现学校财会工作与资产管理工作的无缝对接,加强财务与资产的账账核对工作,保证学校资产账账一致,各部门务必在办理完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报账,每年12月20日为各部门办理资产验收的截止日期,12月25日为各部门资产报账的截止日期,逾期没有验收和报账造成的后果由各部门承担。主管部门与年终与财务处核对资产报账相关信息,确保对每一项资产在各个环节的有效追踪。

    五、部门存量资产要在账实核对、确认资产领用人信息后逐步完善。之后涉及人员资产信息调整的,须经信息化管理平台申请变动。

    六、各部门在完成存量资产网络数据信息核对后,统一到主管部门批量打印新的资产标签。新的资产标签为一维码条码格式,是资产清查盘点过程中资产信息扫描的重要依据。各部门领取新的资产标签后,应按要求粘贴到资产实物合适位置,以保证后期校内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需要。

    七、新的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启用后,各部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合理化建议可通过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QQ群(176068634)进行交流,或与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联系,(0561-3802006,3803665)。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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