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6〕8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4万元;
2.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
3.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由学校自行遴选立项,主要支持年轻教师开展科研工作。
2.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省教育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另委托我省高校开展其他专题研究。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3.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1)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挥高校科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2)各高校集中本校优势的科技资源,与企业进行集成协同攻关,申报的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研究重复。
(4)限具有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三、申报限额限项情况
1. 我校重点和重大项目的申报名额基数为23项,其中重大项目不超过2项。
2. 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3. 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以及2016年度国家级、省部级立项项目主持者,本次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4. 近两年(2015、2016年度)被撤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5. 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四、其它注意事项
1. 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2017年的1月1日起算。
2. 重大项目需要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查新;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可到学校图书馆进行查新,具体事项请与学校图书馆咨询部联系(张理华,3802343),时间紧急,请各位申报教师及时做好科技查新工作。
3.请申报人下载2017年高校科研项目申报书校内遴选版(附件1),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校内遴选推荐之前不需网上填报。
4.对于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速将申报书的合作单位所在活页盖上对方单位公章(非院系章),未盖对方单位公章仅口头报科技处将视为无效合作,不参与校内遴选。
5.申请书第九项第1条中的所在单位审查意见由所在院系提供,科技处审核。第八项2个专家推荐意见也请在电子版本中填写完整的推荐人姓名等信息。
6.附件材料包括查新报告、学历和职称证明、论文期刊封面和首页(或检索报告)。上报材料时,项目申报人将附件与申报书一起装订,并将查新报告扫描成独立的pdf文件与电子版申请书一同提交。
五、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于下面时间截止前安排好申报遴选事宜,具体为:
1. 12月5日,各单位将项目申报书样本一式一份报送到科技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清单(附件2)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
2. 12月5日至12月10日,项目评审和推荐。
3. 12月10日至12月16日,遴选推荐项目公示,申请书网上填报,纸质版提交。
4. 12月17日,上报教育厅。
六、联系方式
电 话:3803235
附件: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1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