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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6-10-17 16:17:5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要求,我校将对我校承担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重大项目结题

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重大项目结题实行网上填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结题程序和时间安排为:

1、中期检查数据填报(2016年10月17日—10月18日)。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在淮北师范大学名下实名注册并登录(以前在该系统中实名注册并激活的账户可继续使用,新用户注册时需输入管理员(余磊)姓名验证),选择所承担项目的年份查询立项项目,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补充填报项目中期检查数据,并提交科技处审核确认。

2、结题数据填报、审核(2016年10月19日—10月23日)。待学校科技处对中期检查数据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填报项目结题相关内容,内容应真实、准确。附件材料(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申请人填报完成后,提交科技处审核确认,经确认后再自行打印装订。

二、一般项目结题

1.2014年度以前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自筹项目)按照重点、重大项目的结项程序执行。

2.2014年度以后立项项目请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要求填写。

三、结题材料上交

请项目负责人将纸质材料(结题报告、项目申请或计划任务书、成果等)装订成册(一般项目1份,重点项目2份,重大项目5份)和《高校申请结题省级自然科学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等经学院审核后于2016年10月25日前统一上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行政楼507),电子档通过OA发送至滕井通信箱。报告中需财务签章处,由科技处统一委托校审计部门审计办理,负责人不需单独办理。

附件1. 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 高校申请结题省级自然科学研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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