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适应版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1-01-11 17:11:4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学院和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发布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与通知,我校申报工作式启动。请各有关学院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请注意。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201111上网)、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下载。
     2、请各位申报教师认真阅读自己所申报类型项目的各种规定,如申报年龄要求、申报方式以及项目的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等。尤其注意女性申请人的青年科学基金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另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的申请,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
     3.申请书必须使用2011年新版本,请从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解压缩后有4个文件,电子申请书“NSFCProposal”必须与其它三个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运行和“检查保护”,并注意查看“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下载新版申请书前,请将电脑中以往存在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有关文件和程序删除,以免影响新版本申请书填写)。
     4.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2011年新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2年1月1日—201*年12月31日,研究期限根据申请指南中的规定确定。
    5.申报经费预算要合理,要根据有关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申报;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注意:2011年限项有新规定,请关注基金委最新通知),不能超项;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6.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7.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一致(电子申请书每次修改后要进行“检查保护”,再保存、打印)。
    8.申报书提交时间:3月5—8日,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提交正式申请书(2份纸质+电子文件)。3月10日各学院统一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人:何家红
    电话:3802271
                                                                  2011年1月1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相山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
  • 滨湖校区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8号
  • 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微信公众号
  • 智慧校园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
    智慧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