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召开《开展授予博士学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今年8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建立学位授权、学科建设与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形成以国家需求为目标、以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为纽带、“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机制。凡无博士学位授予权且未列入国家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授权高校,具备一定的培养基础和已取得相当的科研及其它成果,且与特殊需求部门及单位具有长期、稳定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合作基础,人才培养质量得到肯定和好评的均可申报。具体事宜参见附件(皖学位秘【2011】六号文件)。
学校决定近期启动申报的准备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我校学科建设的跨越式发展。请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和所在学科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调研,寻找切入点,形成调研报告,学校将于12月初召开相关会议,听取调研汇报,讨论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