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把有限的设备购置费使用好,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切实解决教学、科研和办公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现将2012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设备购置计划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各单位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编号。
2. 单价≥10万元的仪器设备属贵重仪器设备,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需填写《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其他设备购置项目填写《一般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并附设备清单。上述表格请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3. 一般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和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的填写要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表和论证报告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012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4月25日17时。
联系人:付慧 联系电话:380366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