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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rsc 发布时间:2012-06-13 09:13: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12年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推荐申报人员,认真做好代表作鉴定材料的报送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代表作鉴定人员需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三份,附件1)。
    2、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需提供3篇不同的代表作;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提供2篇不同的代表作;破格晋升人员须另外加送1篇代表作。所鉴定的代表作须是本人在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独撰、第一作者论文、论著(必须和送文字复制比检测的论文一致)。增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鉴定。
    3、论文提交复印件,论著提交原件。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及版权页(复印时请将本人姓名覆盖), 请各单位对照申报人提供的原件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4、《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及送审的论文复印件材料各一式三份,均用A4纸打印,分三份装袋并分别贴封面(送审代表作鉴定装袋封面打印格式见附件2,材料袋到校职改办领取)。
    5、申报人员需缴纳鉴定费900元。
    二、工作要求
    1、申报人务必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单位,各单位对申报人论文原件及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填报本单位《2012年送审代表作鉴定汇总简表》(附件3),并于2012年6月17日前将本单位个人代表作鉴定材料及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校职改办。学校职改办不受理个人的材料申报。
    2、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代表作鉴定2年有效,2011年度鉴定通过人员,今年在晋升相应高级职务可根据情况自愿选择是否进行代表作鉴定。
    3、代表作鉴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本着对教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布置,细致审核,按期上报本单位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景刚   联系电话:3803218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附件2送审代表作鉴定装袋封面.doc

     附件3送审代表作鉴定汇总简表.xls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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