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管理,引导青年教师更好地开展研究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对我校2005-2010年立项而未结项的《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开展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二、结题材料
1.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A4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原项目申报书一份(A4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须提交注明受该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被政府相关部门采纳并提供采纳证明。
三、时间安排
6月22日前,项目主持人将结题材料送人事处师资科。到期未交的将影响本单位以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及立项率。
联系电话:3802240
联系人:王胜军
附件:
1、2005-2010年度我校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