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2〕1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二、相关要求
1.对承担国家和省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项目和属于我省战略性八大新兴产业的项目,可优先申报资助经费。
2.对此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否则不予受理。
3.各高校在申报材料时,需提交本单位2009—2011年度获资助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个人填写的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和由省教育厅填写汇总的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否则不予受理。
4.各高校在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条件,认真把关,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资助经费的高效使用。要把申报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培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结合起来,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结合起来,鼓励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多出成果,多做贡献。
三、材料要求
1、申请资助者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版、2012年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请学术科研活动经费资助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连同申请资助经费报告、项目任务书或已出版的著作(独著)以及参加学术会议、国内外进修培训等相关资料,于8月13日前一并报送校人事处师资科。
2、我校2009—2011年度获资助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需提交由个人填写的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和由教育厅汇总的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否则我校此次所有申请不予受理,请相关老师将个人版和汇总版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msyrsc@chnu.edu.cn。
联系电话:3802240 附件:
2、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