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单位:
2012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已经公布,现将文件(皖教高[2012]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内涵与质量。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并于2013年2月28日前,统一报教务处教研科(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学校将采取专项检查、中期检查、验收等多种形式,在不同阶段对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进一步加大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文件和任务书
教务处
201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