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财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3〕5号]精神(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见附件2)及时做好我校2012年高校自然科学项目科研经费执行情况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项目检查与编写执行报告工作,具体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及时填报安徽省高校省级自然科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一、二(见附件3)。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发生重大事项和延期、逾期项目要报告说明。
2、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务必于2月25日前报送至校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kjc3235@qq.com。
3、请各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按计划合同实施,省教育厅将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及绩效考评工作进行抽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13年2月23日